核心提示:統(tǒng)一編號:GZ0320250025;文號:穗公交規(guī)字〔2025〕2號;實施日期:2025-03-15;失效日期:2030-03-15;發(fā)布機關: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穗公交規(guī)字〔2025〕2號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延長機場高速公路限制貨車通行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依據《廣東省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規(guī)定》,現將《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機場高速公路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規(guī)字〔2020〕4號)有效期延長5年。
特此通知。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5年3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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