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統(tǒng)一編號:GZ0120250005;文號:穗府規(guī)〔2025〕5號;實施日期:2025-11-06;失效日期:2025-12-15;發(fā)布機關(guān):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十五運會和殘?zhí)貖W會期間廣州賽區(qū)實施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穗府規(guī)〔2025〕5號
為確保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和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十五運會和殘?zhí)貖W會)順利進(jìn)行,保障賽事活動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我市決定于賽事期間實施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通告如下:
一、十五運會期間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ㄒ唬?025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每日7時30分至19時30分(其中11月9日十五運會開幕式當(dāng)天延長至24時),在以下范圍內(nèi)實施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大觀路(廣汕路至合景路段,不含)、沈海高速廣州支線(黃村立交至火村立交段,不含)、廣州繞城高速(火村立交至黃埔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黃埔大橋至東圃大橋、至新化快速路、至侖頭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番禺大橋、至新光大橋、至洛溪大橋、至丫髻沙大橋、至鶴洞大橋、至洲頭咀隧道、至珠江隧道、至珠江大橋、至金沙洲大橋、至廣和大橋段,長洲島和生物島北面、番禺區(qū)北面、海珠區(qū)和白云區(qū)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平沙立交段,不含)、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春崗立交段)、廣汕路(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大觀路段)合圍區(qū)域所有道路。前述道路范圍包括合圍區(qū)域內(nèi)的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機場高速(平沙立交以南段),不包括其他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
?。ǘ┰谏鲜龅缆贩秶蜁r間內(nèi),廣州市籍小客車按機動車車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dāng)?shù)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通行(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ㄈ┰谏鲜龅缆贩秶蜁r間內(nèi),非廣州市籍小客車禁止通行。
二、殘?zhí)貖W會期間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ㄒ唬?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每日7時30分至19時30分(其中12月8日殘?zhí)貖W會開幕式當(dāng)天延長至24時),在以下范圍內(nèi)實施小客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大觀路(廣汕路至合景路段,不含)、沈海高速廣州支線(黃村立交至火村立交段,不含)、廣州繞城高速(火村立交至黃埔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黃埔大橋至東圃大橋、至琶洲大橋、至華南大橋、至獵德大橋、至廣州大橋、至海印大橋、至江灣大橋、至海珠橋、至解放大橋、至人民橋、至珠江隧道、至珠江大橋、至金沙洲大橋、至廣和大橋段,長洲島和北帝沙島北面、海珠區(qū)北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平沙立交段,不含)、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春崗立交段)、廣汕路(華南快速干線龍洞站至大觀路段)合圍區(qū)域所有道路。前述道路范圍包括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廣佛肇高速(平沙立交至春崗立交段)、機場高速(平沙立交以南段),不包括合圍區(qū)域內(nèi)的其他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
(二)在上述道路范圍和時間內(nèi),廣州市籍小客車按機動車車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dāng)?shù)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通行(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ㄈ┰谏鲜龅缆贩秶蜁r間內(nèi),非廣州市籍小客車禁止通行。
三、貨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2025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除11月9日外)、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每日7時至22時,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大觀路(奧體路至華觀路)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2025年11月9日十五運會開幕式當(dāng)天7時至24時,廣佛肇高速(朝陽立交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春崗立交至土華立交段)、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北環(huán)段(廣清立交至黃村立交段)、大觀路(奧體路至華觀路)、沈海高速廣州支線廣深段(黃村立交至火村立交段)、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黃村立交至侖頭立交段)禁止中型貨車、重型貨車通行。
四、以下車輛不適用本通告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規(guī)定:
?。ㄒ唬﹫?zhí)行任務(wù)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開展特定線路示范活動的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客車)。
?。ǘ┏质暹\會、殘?zhí)貖W會有效專用車證的車輛。
?。ㄈ┸嚿韲娡拷y(tǒng)一標(biāo)識的氣象監(jiān)測車、郵政車、救援及清障專用車、金融解款車、執(zhí)行任務(wù)的行政執(zhí)法車、持校車標(biāo)牌的校車。
?。ㄋ模覓焓梗I(lǐng))館號牌、臨時入境號牌、港澳入出境號牌車輛。
?。ㄎ澹泝x館的殯葬車輛。
五、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通行的機動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機動車通行的規(guī)定。
六、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七、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通行的,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
八、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別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九、本通告中的小客車是指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貨車是指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yè)車。其中小型、微型、中型、重型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 機動車類型》(GA 802—2019)機動車規(guī)格分類表進(jìn)行分類。
十、本通告自2025年11月6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4日。
附件:十五運會和殘?zhí)貖W會期間廣州賽區(qū)小客車及貨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示意圖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十五運會和殘?zhí)貖W會期間廣州賽區(qū)小客車及貨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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